娄底市新化县:教育督导落实“三个保障”为教育发展保驾护航

2018-12-05湖南省教育督导网32

落实促进教育公平保障。以对乡镇人民政府、县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为引领,建立健全乡镇政府、县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,系统推进对乡镇政府统筹规划、环境优化、属地管理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综合督导;全面推进对县直部门定点支教、定点帮扶等履行帮扶职责情况的专项督导。以县人大审议通过的《关于推进教育跨越发展的决议》为纲要,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督导、薄弱校改造专项督导、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项督导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、新化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情况专项督导、合格学校建设专项督导等,推进城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,切实缩小区域差距、城乡差距、群体差距、校际差距和不同学段教育发展差距,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,使更多的孩子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,使老百姓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

落实提升教育质量保障。出台《新化县教育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办法》《新化县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方案》《新化县督学责任区绩效考评方案》,探索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。积极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、办学条件、规范办学行为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督导评估,促进学校提高办学水平,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。

落实维护校园安全保障。针对食品安全、校车安全、校舍安全等定期开展专项督导,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春秋季开学检查的综合督导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多种方式,确保教育安全。针对校园欺凌等事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问题,开展校园欺凌专项督导,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辅导,统筹推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,着力优化校园环境,努力使校园成为学生成长最安全的地方。(供稿:新化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彭育国)

责任编辑:刘曲